第四十五章:“低头”【二更,求收藏追读】

只剩下了公对公的政务。

公子虔虽然依旧想要强行保持着淡定,但终究还是大笑出声。

这对于他来说、对于老贵族们来说,都是一个天大的好事,这说明商鞅再次变得和之前一样,孤立无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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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孝公八年,夏。

开始第二次变法的商鞅似乎变得更加的冷酷无情,许多对他有意见的老贵族都被他以诋毁新法的名义下狱,要么仗刑之后低头,要么继续触犯新法,而被劓刑、死刑。

在上次与陈野谈话之后,商鞅非常迅速的推出了两部法。

【私田法】、【县法】。

两部法中非常清晰明了、非常详细的记载了商鞅准备怎么做,也十分清晰的表明了在这两部法之下,什么程度就属于触犯了新法,属于要被处理的。

这对于一些国民来说,自然是好事。

上一次的变法中,因为秦律中某些论述过于“学术”,也就是过于书面语了,并不是所有的国民都能够看懂并且理解其中的意思,所以有不少的处罚新法的人不是故意的。

但在上一次的秦律中,并没有【故意】与【非故意】的划分。

触犯了新法就是触犯了,就要按照新法去执行、去断罪,而现在非故意的情况下,虽然依旧要处罚,但只要能够证明的确是非故意的,那么便可以用【罚金】替代罪责。

当然,罚金也不是人人都交的起的。

而且那些老贵族们也不会【非故意】的触犯新法。

但这个举动落在那些老贵族的眼睛中,似乎是商鞅对他们发动了妥协,想要通过这一点与他们谈判。

于是,有些老贵族便飘了。

觉着自己又行了。

而商鞅的举动,则是让这些人最后的一丝希望也被打破了。

对这些人,商鞅只有一个字。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