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条件

天子诏 素玉华兰 1294 字 2个月前

“是猪,快帮帮我,累死了,”秦珍把套上猪脖子上的绳子放到善之手上,“一百八十斤的大肥猪,牵好了,明天杀了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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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哪来的?”二郎有点懵圈。

“哎,我看看,真的是猪啊,行啊你,猪你也敢偷。”良之孝之围着猪屁股转。

“屁话,我是偷鸡摸狗的人吗,那是分的,分家得的,哦,对了,还有鸡。”秦珍解释道。

她抹去额头的汗,把背上的小背篓放到地上,又说,“五只鸡,秦家分的,明儿一起宰了吃掉。”

二郎仿佛不敢相信,“秦家分家了,怎么可能?”

妹妹一直惦记着这事,就盼着秦家分家,这样,他们就能过自己的好日子,不用再担心弟妹被卖。

“可是因为诏令而分的家?”善之最先反应过来,街上也有好多百姓在说这件事呢,这儿的人也跑得最快,反正家里穷,撤走就拿银钱,他们别提多欢喜。

“嗯,就是,原本他们伪造了一份文书,除了五两银钱,田地不想给我们,我气不过,拿伪造的文书威胁他们要告官,秦家这才怕了,重新分了家,一会哥哥把文书拿去将善之几个的名字添上,再摁下手印,明天到官衙换成户帖,把赔偿的银钱给领回来。”

“我们能上户籍?”善之惊喜的问。

秦珍笑道,“当然,就上咱家的户籍,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也姓秦,你们就按顺序,分别叫秦善之、秦良之、秦孝之如何。”

这想法是她突然生出的,古代讲究过人丁兴旺,兄弟齐心,齐力断金,兄长一个人太单薄了些,小弟又太小,善之几个人的年纪与兄长相仿,他们以后一起成长,一起努力,将会成为兄长很好的助力。

她决定了,过两天就送他们四个人去上学,花多少钱都无所谓,必须进学,成不成材没关系,但不能目不识丁,胸无点墨。

“太好了,一家人,嘿嘿。”

“对,秦良之,真好听。”

“好听。”

几个小家伙乐得不知所以,围在一起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