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是粗粮干饭,一人只有一碗,另外还有三盘凉拌的青菜,以及一盆带腊肉的热汤。
这个年代饿都要饿死不少人,能吃点肉都还是重要日子才行,谁也没嫌弃,拿起来就吃。
刘贝在看见伙食后只是轻轻蹙了蹙眉,然后就拿起筷子夹菜吃,并没有表达不满。
来的时候妈妈说了,得跟他们合群,不要太突出,也不要太沉默。
“你们三个的粮食明天先去队长那儿预支,要先上交到我手上,不预支的话出钱也行。”
知青点的粮食都是林晓青在管,所以说这话的时候没人反驳,默认了她的行为。
“好。”
在他们吃饭的时候童映霜已经进屋开始收拾东西了。
屋子里的确挺杂乱的,先把不要的整理出来放在外面,然后拿了个搪瓷盆出去接水,用抹布先把床擦干净,至于其他的地方她明天再收拾也不迟。
收拾的时候外面偶尔路过两个出来洗漱的,都忍不住朝她这个房间看。
来的第一天就把晓青姐得罪了,这姑娘真是勇。
可见家里是个不差钱的,不然怎么会单独开火,买一口锅都得花不少钱吧,还得要票才行。
童映霜粗略收拾了一下,然后在空间里兑换了一块有印花的窗帘,很符合这个年代的风格。
用砖头钉在窗户两边固定,先简单装饰了一下。
然后从空间里兑换了一份红烧肉,一份排骨汤,外加一份白米饭。
刚兑换的还是热乎的,白米饭也颗颗分明晶莹剔透。
肉香味瞬间从她的房间飘了出去,充斥在知青点周围。
尽管今天才吃了肉,但闻到这么香的肉味还是让人神情振奋。
“哪儿来的味道这么香啊,要是能吃上一口,让我拿满工分也行啊。”
陶明拼命嗅着空气中的香味,咽了好多口水了。
跟他一起洗漱的林晓青自然也闻到的,看他仿佛一百年没吃过肉的样子忍不住嫌弃,“行了,今天不才吃过肉,有点出息好不好?”
她是去年跟陶明在一起的,如果今年还没有她的回城名额,她就跟陶明在这儿结婚。
宁愿跟知青结婚她也不便宜村里那些光棍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