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捕蛇人也因为经常会过来,所以跟水库周边不少的村庄也算是比较熟悉的。

若说只是卖蛇的话,自然没什么问题了,偏偏这家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跟那庄子当中的某个富贵人家的女儿暗生情愫,甚至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还有了私情。

总之就是因为把人家女子的肚子给搞大,事情也隐瞒不住,所以女子的家里边就不干了。

因为女子已经跟别人家有了婚约,甚至聘礼都已经送来了,就等着吉日完婚呢。

这下倒好,本就有着婚约在身,还跟外来的捕蛇人乱搞,搞得肚子都大了,在现在这种社会环境之下是属于偷情,是要浸猪笼淹死的。

人家有着婚约的男方那边能干?

所以女方家里这边又岂会善罢甘休?

再加上还是富贵人家,最讲究的就是一个面子,所以这婚是结不成了,女子直接被浸了猪笼活活淹死,而那偷情的捕蛇人也没好到哪里去,同样是要被活活打死的。

但那捕蛇人却振振有辞的要求官府给主持公道。

虽然目前的清廷,基本上也已经无法掌控全国各地的官员,但到底也没有正式宣布亡国,所以一些偏远地区也还是维持着朝廷官府的制度。

尤其是本地的官府制度一直都维持运转着,而偏偏本地官府的知县虽说不是多么的清正廉明,但在本地也颇有名望,所以在那捕蛇人提及官府以后,庄子当中的人们也不敢在动用私刑,只能是去到了衙门找知县判理此事。

然而,女子已经浸猪笼淹死了,只剩下偷情的捕蛇人,所以知县自然只能处理那捕蛇人了。

没错,人家知县都不用审理,直接就判了那捕蛇人杖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