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表面看,当初顺利操作下来这家酒店,只花了700万现金、连同贷款总共投资1200多万,可是这里面有我巨大的心血,有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100万现金、我全程一手操作、绞尽脑汁把酒店做起来,让弟弟日进斗金。
现在有人愿意给7000万,我仍然觉得,这么好的地段除非真的做不下去,还是自己经营的好。“家有斗金、不如日进分文”一旦这栋酒店卖出去,弟弟他们想要再找一家合适的酒店去投资,没有那么容易了。
更况且目前的深圳房产市场,这栋酒店可真的是一块诱人的香饽饽啊,以后肯定还有非常巨大的升值空间。
但是……
我说“但是”,我个人认为不排除许诗航两口子自己产生和我们分开的打算。毕竟现在我和阿慧是占了百分之四十股份的,他自己心理不平衡,独自操作这家酒店也有几年了,觉得自己是个有成就的老板,甩开我们他自己可以实现更大的抱负。
个人的想法暂时没办法跟阿慧讨论,要是许诗航没有这种想法,岂不是我小鸡肚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没办法跟阿慧明说,不知道弟弟到底怎么样想。酒店他们只占百分之六十,包括酒店建筑所有权和经营所得。两口子要是心理不平衡,觉得他们看着店,没说给他们算工资。辛苦一年被我们平白拿走百分之四十收入,他们明显吃亏了,不如早点做决断。
我个人觉得,且不说酒店的盈利能力,单就那栋楼,按照深圳发展的势态,未来几年内价值达到一个小目标应该是非常现实的。
想到这里我说,看弟弟的意思吧,要是想适可而止,就坡下驴,拿到钱和我们分清楚再想其他出路,卖就卖了吧,谈判过程尽量争取多一点就算了。
要是弟弟愿意继续自己经营,凭你们家在深圳那么多年的人脉关系,就给他硬刚到底,现在是法治社会,除非遇到那种真正的黑道大佬,也没什么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