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共同防卫条约

朝鲜国格升级方案的第三部分主要是两个条约。

第一个条约叫《明韩港口租借条约》,另一个条约叫《明韩共同防卫条约》。

《明韩港口租借条约》规定,大韩帝国将平安道境内的龙山港、黄海道境内的海州港、京畿道境内的仁川港、庆尚道境内的蔚山港、咸镜道境内的定平港,一共五个港口租借给大明,租期九十九年。

其中仁川港作为民用港口,主要用于明韩两国的自由贸易。

大明在仁川港建设侨民区供前往韩国工作的大明人居住,侨民区通行大明法律,由大明全权管理。

其他四个港口作为大明联合舰队的海外驻地,为军民两用港口。

当然,大明是个厚道的国家,港口当然不会白借,大明将会负责五个港口的基础建设,用于抵扣租金,待租期过后,这些基础建设全归大韩帝国所有。

同时,大明还要租借济州岛,作为大明联合舰队的海外基地。

虽然现在大明联合舰队还在筹备之中,但这并不妨碍高瞻远瞩的赵赢提前布局。

朴卜承对《明韩港口租借条约》唯一的异议是租金问题,不过他并没有当场提出来,而是继续往下看。

《明韩共同防卫条约》中规定,大明将会在韩国境内建立四个军事基地,每个基地可以容纳一至两个镇的兵力。

基地内事务韩国无权插手,全部交由大明五军都督府管理。

同时大明还将接手韩国的国防军务,军队建设、训练、指挥等事宜全部交给大明管理,韩国只需要出军费就可以。

条约中还规定,韩国必须派出一个军的人马作为仆从军配合明军作战。

大明要在韩国建立军事基地,没有问题。

大明要管理韩国军队,这也没有问题。

大明要韩国出仆从军配合作战,当然也没有问题。

唯一的问题是,大明在韩国驻军,韩国需要付给大明军费,并且是按照一个军的规模付。

现在大明一个军齐装满员共六万余人,一年的军费预算是六百万两白银。

同时韩国军队的军费也要韩国自己出,但是军费要交给大明全权管理,一年暂定白银一千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