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莫驭要求伊亚利恩带出一支忠心耿耿、遵纪守法又特别能打的城防军,却给了他一群刺头奴隶这事,伊亚利恩倒没觉得哪里不对。
人的性格是最难改变的,懦弱的人要成为勇士是极其困难的事情,其难度不亚于把兔子变成狼,需要极大的内力与外力共同努力;
但是对于一群本就身强体健、争强好斗,脑子里有点知识却不多,吃饱了饭力气就没处使的雄性生物来说,把他们从一群目无法纪的狼崽子驯化成狗,只需要给他们一头狼王。
这些刺头,在成为奴隶之前,就一直遵循着‘丛林法则’生存,弱肉强食、追随强者,这是深深刻在他们骨血里的本能。
会闹事、会不守规则,那都是因为这些涉世未深胆大妄为的狼崽子还没看过世上的强者,错误地高估了自己,摆错了自己的位置,总以为自己是能不受规则限制的头狼。
治疗手段也很简单,打一顿就行。一顿不够就两顿,打服为止。
于是伊亚利恩在温暖的训练馆里脱下了厚重的军装风格外套,认认真真地挂在了休息区墙壁上镶嵌的挂钩上,只穿着黑色紧身武装衣向奴隶们走了回来,对他们勾了勾手指:“所有不服我的人,向我攻击。”
没有一个奴隶有任何动作。
“我是你们的教官伊亚利恩。”伊亚利恩面无表情地道,“从今天开始,我会训练你们成为一支为领主大人效忠的精兵。但我知道,你们有些人自认不凡,认为我不过是领主的男宠,只是傍上了领主才有了如今的地位。”
“我给你们所有人一次机会。我不用任何武器,不穿盔甲,不用任何非凡技能,只徒手与你们对打,你们一百号人可以同时对我发起攻击。谁能伤到我,谁就能直接获得10万自由点,直接脱离奴隶身份获得自由。”
所有奴隶一刹那间都开始动摇,队伍中低语阵阵。
“但若你们全部输了,就老老实实地摆正自己的位置,安下心来训练,把阿姆特郡当成你们自己的家,把阿姆特郡的人民当成你们最亲的家人。”伊亚利恩道,“动手!”
一百个奴隶,齐齐地向他扑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