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死鬼老公遗产的小寡夫(四十)
蓝斯还担心自己出问题了,但实际上他发挥得依旧很好。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一块块晶莹剔透呈现着一种诱人的酱红色,炖得软烂的红烧肉伴着肉汤一起打进碗里,用筷子轻轻一戳就烂了。
伴着刚出锅的大米饭一起送入口中,红烧肉肥而不腻,唇齿间溢满了肉香,舌尖轻轻一抿就化了。
再搭配上米饭一起咀嚼,简直是一种舌尖上的极致享受。
宋宁吃得很开心,一边夸赞蓝斯。
“哥你这个手艺,哪天要是我们种地干不下去了,去开个餐馆应该也能养得起家。”
他好像无意随口一说,但蓝斯却注意到了他说的养家。
养家吗?
蓝斯若有所思,总觉得小王子好像在暗示他什么,还是说只是他的错觉?
“小老板我觉得你在说笑,我觉得咱们这里的菜味道真的不一般。”
因为要忙着一起收菜被安排了一起吃饭的小老头乐呵呵,他边说边吃,筷子不住地夹起那边的豆角和其他素菜。
“这红烧肉是大老板手艺好,但这蔬菜的味道才是最好的,一看就是因为菜本身底子就好,你们这菜啊,肯定不愁卖。”
他说到激动处,忍不住感慨一句。
“我以前种菜那么多年,从来都不知道这豆角还能种出来这个味道,太香太好吃了。”
被夸了宋宁有点开心,但他看了蓝斯一眼,心底微微有些失望。
他本来是想试探一下蓝斯的。
旁边的短发女生看了看,又看了看蓝斯,最后看了一眼新同事,有点头疼决定还是先吃饭吧。
毕竟今天听大老板的意思他们这好像正常是不包饭的,那没准这就是最后一次尝到大老板的手艺了。
没听到小老板说的吗?
大老板这个手艺开个餐馆是绝对没问题,没准还是私房菜,她有工资都舍不得进去吃一回那种。
多了三个人,地里的菜两天就全部收下来了。
宋宁这才知道董大富为什么给他们推荐这些人,因为这几个人的多多少少有些比较便利的能力。
比如说大高个大家直接叫他大壮的,他的能力就是一把子力气使不完,搬东西轻松得像喝水一样简单。
然后就是小老头,他虽然有了点年纪但是干活很利索不说,眼睛还特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