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氏连忙喊道:“二顺,去给妹妹烧点热水洗个澡。”
二顺复杂的看了一眼地上的狼的尸体,不情不愿的去了厨房。
一家人看着院子里狼的尸体,感觉突然有了对未来生活的信心了。
林青溪洗了个热水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这个时候晚饭也做了出来。
他们家已经很久都没吃过肉了。
自从原主对叶秀才痴迷之后,一个劲儿的把家里的财物给了叶秀才,家人全都勒紧裤腰带,一点荤腥都没沾过了。
全家人在这种情况下还在等着她先动筷子,让她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爹娘,你们吃。”
她给爹娘的碗里夹了肉,招呼着大家动筷子,所有人都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许久没吃过肉了,就连这骨头都啃得嘎嘣脆,舍不得往外头吐。
林青溪看着家人道:“明天我也想跟你们一起去卖这个。如果可以的话,拿到钱我想去打点趁手的武器。”
林豆根听了担心问道:“你要打什么武器?这是要去打叶秀才?”
林青溪噗嗤一声笑了起来:“女儿以前虽然没什么干过农活,不过在山里摸兔子很擅长的。我想做点趁手的武器傍身,去山里摸兔子。今天本来也只是想猎两只兔子,一只咱们自己吃,一只拿去卖了换钱。没想到会碰到这个畜生。”
她跟家人解释的同时也不忘了给自己找补。
若是跟他们说自己就是冲着这大型动物去的,他们肯定不会再让她上山了。
现在大家嘴里都啃着兔子,自然是放了一百个心的同意了。
就连平时对她意见颇多的大嫂,嘴里塞着兔子肉也不再多说什么。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林青溪跟着爹和大哥二哥一起去了集市。
怕这狼的尸体太过于招摇,所以把这尸体放到了大背篓里面,用一块破布给遮挡了起来。
不过也能从背篓的缝隙看到里面的毛皮。
他们也没卖过这玩意,找人打听了一下,找到了一处收野味的猎户。
林豆根一直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户,根本不擅长与人沟通,面对身材魁梧的猎户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
“你干嘛的?买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