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刀剑簇拥

芝加哥 宾夕法尼亚路

一辆在市区高速驶动的黑曜色玛莎拉蒂终于慢了下来,一个急转便驶入了减速带之中,沿着街边缓缓移动着。

显然,他们快到了。

“任务即将开始”昂热一只手掌着方向盘,一只手夹着只雪茄,转过头来看向后座的两人,“你们都清楚自己的角色了吗?”

路明非此时才像是刚从那刺激的城内飙车中回过神来,并决定以后绝对不坐这个老头的车了,他坐在后座都完全能看到,感受到每一次就差那么一点!最多一个巴掌大小的距离,就要撞上其他车或者围栏了!

虽说最后都没有

或许其他人因此觉得的是驾驶者的技术高超,但在人间清醒路明非看来:显然还是苟命要紧才对吧!

耍酷跟活着哪个重要还用说吗?

“呃,我,路明非,是家里有N座矿的华夏艺术品收藏家,平时没事就喜欢买几个鸽子蛋那么大的钻石镶在我家的马桶上,喝酒只喝罗曼康帝,抽烟只抽古巴高斯雪茄,我的人生宗旨就是:别人有的我要有,别人没有的我更要有,用钱才能砸出未来,欧耶......”路明非此刻穿金戴银,全套Amani加身,浑身富贵气的背着任务书上的内容,就差镶上几颗金牙,戴上几根大金链子,出门对着所有人高呼一句“我是暴发户加土包子”了。

背完,便双手接过了昂热手里代表两百万美金存款的邀请信,仿佛捧着玉玺。

开玩笑,自己这辈子哪儿见过这么多钱,谁看谁不迷糊。

而何亦此时也换了套衣服,身着顶级定制西装,配着意大利手工皮鞋,头发梳理得端正典雅,胸口处别着一枚被剑刺穿的黑龙别针,宛若一个从中世纪走出的温润绅士。

而他的任务则甚至都不需要什么任务单,只需做到两点,却又是最麻烦的两点:

“一,我是路明非的富豪朋友,从一个总之就很神秘的家族而来,这次是来给我兄弟震场子的。”

“二,在拍卖会开始后,我得最后一个到,然后坐至路明非身边,过程中持续最大程度的激发黄金瞳,威慑周围,甚至可以适度放出言灵的压迫力。”

何亦回顾了一遍任务内容,然后看向昂热:

“但,为什么?”

昂热听到这个问题,笑了笑,然后透过车内的后视镜望向何亦,

“就如我刚才跟你们所说的,索斯比定向拍卖会从来都是只向混血种们开放,里面所拍卖的东西都与‘龙’有关,也就是说,这个拍卖会每年都将引起全球混血种富豪们的参与,他们坚信,越古老,越强大地方的混血种,血统就会越高贵,那么财力与实力也就更不用说了。”说完,他顿了一下,眼神悄然间深邃了许多,

“而混血种社会,血统高贵者,无论在哪儿,对于比自己低血统的存在,都会是一种威慑,甚至是......恐惧。”

路明非听着两人的对话,像是想到了什么,于是不禁问道:

“所以,黄金瞳就是对比血统高贵与否的东西?可谁知道谁高谁低啊?难道比谁更亮?”

问完,他望向两人,迫切等待着回答,

这个问题对他太重要了好吧,要知道,他对自己有着明确的定位,自己虽然是个所谓的“S”级,但其实根本没有任何言灵,更别说什么黄金瞳,什么血统高贵了。

到时候进去,全场都是金色的眼睛眨啊眨,就自个一普通人,什么也憋不出来,没面子不说,主要是谁也不敢看啊!被几百双黄金瞳包围着,只要看一眼,吓都得被吓死!就像一只老鼠在黑暗里掉进了猫窝一样,主打一个弱小,可怜,无助。

“因为恐惧。”何亦回答了他,

“血统上的比较从外观上就是比谁黄金瞳的金色更加存粹,或许亮度也算一点?毕竟黄金存于沙土又脱颖于沙土,但其实都不准确,实际上是根据《混血种社会发展史》记载,高血统混血种跟低血统混血种之间会存在一种天然的‘阶级性’,也就是说,低血统的混血种只要注视到高血统混血种的‘黄金瞳’,就会不由自主的产生一种恐惧,一种对上位种的天生臣服感,依据血统程度的不同,这种情况的程度也会不同。”

何亦缓缓的说着,这是在学院时泡图书馆所阅读过的,且在同名的课上也有讲过,他自然知道。

但这,却并不是自己所问的那个“为什么”的答案,他所想问的是:

为什么昂热就一定觉得自己能够压住从全球而来的各个家族的高位混血种们?

因为按照目前的科技或者炼金水平而言,应该没有任何一家研究所能够测评出一个混血种的血统高贵程度,而若只是通过黄金瞳的目测纯度,所存在的误差更是不可避免的。

这样想着,再次透过车内前视镜看向驾驶座时,昂热已然带着浅笑,霜白的发丝依旧盎然,眉目微扬,正轻哼着不知名讳的乐曲,手中夹着的雪茄自顾任其闪着红点,不再看向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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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何亦终究收回了视线,望向窗外逐渐显现的中世纪歌剧院大门不再开口,他明白,

昂热是知道自己在问什么的,但显然,他拒绝了回答

......

市政歌剧院

半扇形回廊式的阶级剧场内沁满了黑暗,静悄悄的,如同一座沉寂在历史长河中的辉宏宫殿,每分每秒都在逐渐暗淡消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