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个人吃菠萝,只要好吃,完全没必要在意菠萝品种。
不过他还是对自己买的这菠萝品种有些猜测。
这么小的菠萝,闻起来味道香浓,虽然说产地是哪里不大清楚,却也能判断出是类似神湾菠萝的品种。
叶缘有刺,菠萝上的小果就像小小的锥子突起来,外加着顶上冠芽的叶尖长度比果子还长。
如果按照品系算的话,这算是皇后类菠萝,那就很可能是巴厘种系的品种。
至于是啥,那就不清楚了。
拿着一个菠萝,用菜刀带着一些果肉,砍掉上面的冠芽。
原本就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菠萝,这下子更没剩下多少东西了。
切口处的果肉是深黄色的,里面的芯子也不明显,渗出来的果汁也让周围的空气愈发的香甜。
这也让李想国愈发的确定,这品种应该没问题。
这么小的菠萝他也懒得再去削了,干脆就直接沿着菠萝边缘,捏着果皮上的小果直接往下撕。
把它当成手撕菠萝来吃。
虽然小,但是口感真的不错,果肉里面汁水很多,味道甜蜜香浓,只有微微的酸味。
就连中间的芯子也很细,口感也很脆,不像后世那些大块头儿的品种,中间的芯子硬邦邦的不好吃。
很快,一个菠萝吃干净了。
李想国总的来说挺满意的。
当然让他硬要挑缺点的话,那就是这菠萝个头儿太小了。
也不知道自己种了以后,会不会有改善。
要是没有改善的话,那这菠萝也真能的跟后世那些水椰子、洋蓟这种公摊面积超大的玩意儿掰一掰手腕了。
不过换个角度,自己这是有空间,纯粹的自产自销。
有得吃就不错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以后又不是没机会搞到别的品种的菠萝。
那时候再照今天这样做一遍就是了。
种马小说猪脚都有句中二宣言:“给我一个女人,我能创造一个名族!”
叫啥种族,乱伦族?
毕竟为了维持您那高贵血统,你那后代也只能仿着哈布森堡一样混交。
那毫无疑问,您家这名族可出名了!
不过自己这是利用了菠萝的无性繁殖特性。
只要能种活一棵,那就可以通过腋芽、裔芽来培育无数棵菠萝。
那也意味着自己就有无数的菠萝可以吃。
有了菠萝,就有菠萝干、凤梨酥以及菠萝酒。
不用怀疑的,从理论上来说所有含糖的东西都能酿酒。
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