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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致一直以为,自己就算做不了大侠,但也应该秉持正义与公道,去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他觉得能直面困难,做出常人不敢做的事情,乃是勇敢的表现,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却更是大勇。
陈夫人的一家碰到的事情,并没有让赵致产生悔改的念头,在告别马夫之后,就又独自上路了。
他背着只装了几件衣服的行囊,脚下踏着一双自己编织的草鞋,腰间别着从大哥那里偷来的柴刀,一步步丈量着乾国的山川河水。
等走的久了,赵致不得不承认一件事,不公的事情他可以豁出性命去争一个公道,但肚子饿了,那就是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人得吃饭。
为此赵致不得不把小时候那点技能拿出来。
掏鸟窝,偷个鸡蛋,下河抓鱼摸王八,偶尔碰到个撞死的兔子,还能开开荤。
这样的日子总是在重复着,有时候赵致也会想,自己是不是选错目标了?
不过好在上天给了他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这天中午,名为太平县的小县城内。
“县尊大人,您要给小的做主啊!周家勾结马贼,杀我丁家村上下数百条人命,其中最小的刚落地不到三个月,县尊大人,这些可都是您治下的子民!”
一个蓬头垢面,浑身散发着臭气的乞丐拦住了县令钱满仓的行架,跪在地上不停磕头。
但他想要的结果却并没有出现,反而被随行的护卫一脚给踢飞出去好几米远。
“我看你这叫花子是饿昏了脑袋,周家乃是我太平县的首善,怎么可能做出这种恶事,简直可笑至极!”
另一人不屑的嗤笑。整个队伍从头到尾都没停下了。
而在场的围观之人,没有一个同情乞丐,有的只是对县令这个身份的敬畏与憧憬。
赵致啃着怎么都咽不下去的炊饼,看着街道旁吐血倒地,却尤不甘心的乞丐,心里有种预感。
实现自己人生目标的日子,应该不远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