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酒吧的客人渐渐少了,楠雁唱完规定的时间,邀请煜地上台合唱。
煜地猛地喝了一杯酒,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唱歌,需要给自己鼓一把劲。
当煜地独唱时,楠雁拿开话筒,在旁边轻声哼唱;下午的练习多少有点效果,煜地表现虽然一般,至少没有跑调。
煜地富有磁性的低音,与楠雁磁性的女中音相得益彰,高音部份降了调,从言言和夭夭的反应来看,煜地给自己打出了“能听”的评价。
音色由声带的结构和共鸣腔的特性决定,每个人的声带及其共鸣腔的结构特征不同,因此发出的音色也不同。
煜地决定要好好研究生理学和声学,重新塑造自己这部份的结构,说不定对本尊有用,还有三个哥哥和两个弟弟,将来说不定能组成男子天团。
楠雁自然不知道煜地的想法,一曲唱毕,放下话筒赞扬道:
“咱们能成立一个组合!”
“哦,地雁组合?”
楠雁“噗嗤”笑出声。
“这么随意?”
都怪本尊,影响太深,煜地想到的名字也很敷衍。
“我是拖后腿的,待会咱们去唱歌,我还从来没有去过,言言和夭夭也去。”
楠雁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两女,她们正端着酒杯向煜地致意,洋溢着青春的学生气息,略施粉黛后可爱与性感并存,让大五六岁的楠雁泛起危机感。
煜地如此年轻,四年的跑场歌手生涯,晚睡晚起,让自己在他面前就是大姐姐,老牛吃嫩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