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亦雪红着眼,昔日女高管成了现在的卑微讨薪人。
大集团的基操不用多说,合同被法务卡的死死的,被他们很好的钻了漏洞。
她刚要再举起喇叭,保安一股脑的冲出来,将她往外拖。
沈清欢眯了眯眼,要不是自己重生,连她也不敢想,未来商界福布斯排名前100的女强人中,会有这位的名字。
前世陆亦雪并不是救沈家的那个,而是联合其他公司多方围猎沈氏,在最后的时候抄底,强势并购的人。
沈清欢在她手上吃了不少亏。
恨吗?
当然不。
有些人重来永远是仇人,有些人却可以为她所用。
天空下起小雨的时候,一把伞挡在陆亦雪头顶。
“擦擦吧。”沈清欢递过一包纸,“今天有寒流,雨估计会下的很大,要不要先去咖啡厅坐坐?”
陆亦雪怔了怔,“你是?”
“我是沈氏集团的高层。”
陆亦雪淡淡,“谢谢,我没有当商务间谍的兴趣。”
“陆小姐未免太低估自己了。”沈清欢说,“你在凌风七年,从基层开始做,现在就算官司缠身,也不至于当只见不得光的老鼠。”
“我是来挖您的,确切来说,我想请您坐镇沈氏。”
陆亦雪讽刺地勾出一抹笑,“别人避之不及,你图什么?别跟我说些看重能力的空话,你们公司几斤几两我还是听过的,强弩之末,恕在下无能为力。”
她的态度沈清欢并不稀奇,骄傲惯了的人是不会愿意随便低头的。
陆亦雪的名声就算传遍整个行业圈,她也不会屈尊去破公司,更何况她并不是没钱,只是这个人性格执拗,又犟,要的只是个公道和名声。
凌风是行业翘楚,是山珍海味。
沈氏却是夕阳将近,是破落小摊。
沈清欢不恼,微笑道:“陆小姐应该明白,越触底,反弹越高的道理,沈氏之前的确是方向不对,周转困难,但马上就会迎来新的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