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凉风有信,秋月无边

地煞之主 推陈 2361 字 13天前

这儿原本就是个书肆,因为经营不善而转让。

因此陈晋除了租赁下地方之外,还接收了店里的笔墨书籍。虽然额外花费不小,但也省了事。

招牌肯定得换新的。

薛三问:“陈捕头,可要找人润笔?我这里有介绍,可请名家,也可请衙门的大人。”

润笔是行业惯例,花高价请人题写招牌匾额,能快速打响名气。请到的人地位名头越大,这店铺的格调就越高。

陈晋答道:“不用了,我自己写。”

“自己写?”

薛三有些吃惊,眼前这位陈游捕虽然长相斯文,但游捕和读书人可是两码事。

其实对于陈晋来开书肆的做法,都觉得很不理解。游捕是打打杀杀的行当,何时与笔墨文化扯上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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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薛三是有职业素养的,从不会多嘴乱问,客人给钱便是,管做什么?

又没有做犯法的事。

略作收拾,陈晋铺开纸张,小倩磨墨,一会之后,写出四个大字:三味书斋。

然后掏出印章,盖上章记。

这便算是个人的第一幅出街作品了。

吹干墨汁,装进匾额,重新挂上去,新店开张。

薛三在旁边看得发呆,一方面觉得这开业未免太简陋了,没闹出一点动静来;另一方面,发现陈晋写的字饱醮浓墨,遒劲有力,竟煞是好看。

在乾朝,能识字是个门槛,能写字,又是一个门槛,能把字写得好了,更是一个门槛。

一重一重的,那门槛高着呢。

陈晋露的这一手,足以把薛三给镇住了,甚至不敢问何为“三味”。

接下来,开始对书店内部的格局摆设进行调整。

陈晋弄这店铺,做法与传统有所不同,不仅是卖书卖文房四宝,还提供借阅服务,俗称“租书店”。

这在后世都是被淘汰的行业,可在这方时空,却是稀罕得很。

乾朝虽然有印刷工业,但发展颇为落后,导致成本居高不下,使得手抄本风行,大批的贫寒读书人以此为生。

书籍价值不菲,拥有者自然颇为爱惜,等闲不肯借书给别人看,生怕借出去后被弄坏了,甚至弄丢了。

古语云:借书一痴,还书一痴。

私人关系都如此,开店做生意的,更不愿给人在店里看书,而或借书了。

想看书,只有买下一条路径。

反正之前陈晋在文庙街走了个遍,各种调研结果,都是这么个经营方式。

等到自己开店,就想要“创新”一下。

租书业务没什么问题的,收取押金便好,陈晋也没想过借此发家致富,只是充当个噱头,吸引到人气。

其实卖书卖耗材,也都是明面上的功夫,他志不在此。开店本身,也是为了一个名分。

陈晋需要一个对外的合适名分,游捕容易招惹误会,而且不符合《立言篇》的主旨,因此还得回归到读书人上面来。

他可以用落魄秀才的身份出道,只是起点太低,各种麻烦,总不能真得到街上开摊卖字去,没那个必要。

所以还是一步到位,直接开店当老板,至于店里卖的,除开现成的,其他都由陈晋来完成,做到自产自销。

在这方面,好几天前,他就想好了。

另外,开这家店,也算是完成前世的一个夙愿,他可是经历过租书店时代的人。

第一天开业,没有做成一单生意,反而听到不少闲话非议,指指点点的。

有的说这里的地理位置风水不好,一年间已经倒闭过三回,换了好几个老板了。

这频率不可谓不高。

而店铺所在的方位,在文庙街上,确实显得偏了些。

陈晋选择这里,考虑的是回家近,后侧有一条巷道,穿过去,便到了江边,再走一小段路,正是宅院了。

这样的话,来回便捷。要知道书屋那边,是没有住的地方的。

有的人惊诧于陈晋的年轻,感到好奇,想打探出他的出身来历,获悉是从岭南那边过来了,或多或少显露出鄙夷之色来。

在中原区域,人们对于岭南的印象不外乎蛮夷边荒,要么是蛮夷,要么是发落流放的罪犯。

这些印象早根深蒂固,难以改变。

陈晋也没想着去改变,闲言碎语,只当尘埃落身,轻轻一拍便拍掉了。

当晚,买了好多好吃的,与小倩庆祝一番。

嗯,还有憨憨。

夜间,房内,灯下。

陈晋开始挥毫写字,小倩负责磨墨,颇有红袖添香的意味。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