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祁送去国外后,更是放飞自我,除了必要的课程学习,其他时间我就没在学校待过。
别人蹦迪我蹦极,别人喝酒我漂移,别人当爹我越野,别人嗑药我速降。
他们说我蔑视生命,其实我是在感受生命。
喜欢极限运动的理由很简单。
比起纸醉金迷温柔乡,这种人生和命运全都清晰、笃定地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感觉,更令我上瘾。
握紧手,前方就是终点,松开手,脚下就是深渊。
与其说喜欢这些极限运动是找死,不如说我是在这些生与死的瞬间,找到了自己。
总之,爱我的人赞我出类拔萃难掩锋芒,恨我的人说我自大狂妄目中无人。
但没人知道,其实我只是个一生命硬学不会弯腰的帅气小男孩罢了。
我一不违法乱纪,二不乱搞男女关系,三不自主创业败光家产,我只是不想变成言情小说里随时发疯的癫公男主而已。
我有什么错?
当然,要想真正避免自己走上癫公的不归路。
最重要的,还是得想办法摆脱那个集清纯善良妖娆妩媚天真动人特立独行温柔大方于一身的癫婆玛丽苏女主。
虽然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以什么方式出现。
但遍览群书的我早就对此做足了应对方式,并时刻警惕这一天的到来。
兴许是因为那说不清道不明的命运牵扯,又或许是因为这个疯癫世界意识的影响。
这个人刚一出现,福至心灵般,我几乎瞬间就察觉到了。
乔家刚找回来的,那个一直流落在外的千金。
好像是叫什么……绮遇?
好好好。
就你小子以后会让我失去理智化身癫公,不光违法犯罪大玩强制爱,还要红着眼发疯把命给出去是吧?
于是,在脑海中闪过无数狗血言情套路,且清楚这些套路万变不离其宗最终结果都会令身为男主的我本人变成为爱痴狂的癫公后。
我决定——
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