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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红鸾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唐景年完全没有继承原身的肌肉记忆,对于一个提笔忘字的人来说,毛笔这种软趴趴的笔,实在是不好掌控。

唐景年就觉得自己现在很难!

因为他的金手指,时灵时不灵的,让唐景年完全找不到任何的规律。

好像除了能给他一箱金子,还有收纳物品这个鸡肋的功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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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说这个功能很鸡肋,大概是因为他很穷,现在也没有什么东西好装进去的。

哦,差点忘了,在唐景年的强烈愿望下,他还得到了一箱药品,里面五花八门的,有什么消炎药退烧药之类的。

好吧,这个退烧药还是挺管用的,也算是迅速的稳定了他的病情。

可要说是因为他强烈的心愿吧,好像也不是,因为他对其他东西的渴望,可比这个愿望要强烈的多了。

“唉!要是能有个办法,能让我这一手的字直接变好看就好了。”

唐景年看着自己面前的字,简直叫一个惨不忍睹。

他都在考虑要不要找个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弄伤了自己的右手,多少给自己找个借口。

要不然该怎么解释,一个秀才写出来的字是这个样子的呢?

这具身体的主人,还是小有才名的神童,同窗老师也不少。

要是不小心被发现了,自己是不是会被当成妖魔鬼怪给烧死了?

想到这样的场景,唐景年就觉得苦肉计还是很有必要的。 等一场盛夏

“唉!”

唐景年默默的叹了一口气,拿过自己写的字放在烛台上点燃,然后放到脚下的铜盆里,等着它慢慢的烧光。

正收拾着桌面准备睡觉,唐景年突然发现,桌面上突然多出了一支毛笔。

这是?

我的金手指又开始给力了?

唐景年拿起了这支,浑身都透露着我不一般的笔,细细的看着。

整支笔的笔杆都是暗红发褐的颜色,笔尖的毛发也不知是什么做成的,火红的毛发尖尖上透着一点白,整支笔看上去特别的漂亮。

色泽温润,触手生香。

“红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