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之间,有机生物亦能缓缓聚“息”以成“志”,凝“志”以成“韵”,养“韵”而生“意”。
无机生物亦可渐渐积聚“息”以为“志”,凝“志”而生“韵”,借“韵”以凝“意”。
如此,则心神日渐完善,步入修行之途,称谓各异,有精、怪、妖、灵之别。]
[按本体属性,可分为有机与无机两类。
有机之中,又可分为植物与动物。
植物无血肉,称之为精;动物有血肉,则称之为妖。
无机之类,又可分为人文与天然两类。
人文者,后天人为加工之物所蕴而成,称之为灵;天然者,山间野外自然孕育,称之为怪。
此皆为大略之分,并无固定规范。]
[总之,若遇此类生物,呼之为“妖怪”亦可,“妖精”亦无不可。
或以其形貌美观者为“精”,清秀者为“灵”,丑陋者为“怪”。
若丑陋而似又颇具威力者,则可大呼为“妖怪”。
此乃世俗之称,无一定之规。]
[而人类独异于万物,生而有心,径登凡五心阶之位。
心元凡境分为九阶:息志韵意心,心思情慧灵;再以三而分,分别为:俗凡,平凡,明凡;俗凡者,俗物也,未视之为有灵众生之类(通俗言之,即不视之为完全之人,不把祂当人看)……]
[数以十而进,满则溢,盈则亏,极则反,道本无极,故退一而还九,九为满之临,取道冲之意,以九象之,冲者虚也,虚者无物而又包含万物;一生二再生二三,其数为九(1+2+2*3=9),是以九为道之极,此乃天地正理,众修道者共索而定。]
[九”为道之极,“五”为周之纪。周天有小大之分,小周为五,简曰周;大周为五十。
心元自下而上,五十息凝为一志,五十志凝为一韵,五十韵凝为一意,五十意凝为一念,五十念凝为一思,五十思凝为一情,五十情凝为一慧,五十慧凝为一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