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顿顿都要吃肉,还全是马肉。
这可把士兵们兴奋坏了。
马肉啊,动辄上百两银子,这辈子都没尝过。
至于那民夫,全是流民出身,吃到这肉就更高兴了。
以至于全军都在歌功颂德,说跟着尘王有肉吃呢!
至于那些工兵,则一边啃着马蹄子,一边将头仰起四十五度,完全一副未来大方士的做派。
就这么傲慢,不但没惹来反感,所有人还都觉得理所当然。
这可都是尘王座下弟子,人家有高傲的本钱~
就算不看尘王的面子,就那大败蛮军的战绩,也值得所有人尊敬。
更何况,若是没有这些人,他们很多人都要丧生在骑兵的铁蹄下呢。
所以,吃马肉这事可以,但那马皮就必须贡献出来,亲手给工兵们披上。
工兵们就很享受,完全一副军中大爷的待遇。
至于军官和将领,那享受的待遇就更高了。
他们连马肉都不稀罕吃。
当然不是看不起马肉,而是整天吃马肉,腻歪啊。
可就在稍微不爽时,皇帝赐宴。
上顿兔子下顿野鸡,不时再烤个熊掌,熬点鹿血,那真是大饱口福啊。
王成道都一吃一个不吱声,硬是咬了好几次舌头。
老家伙每次看到正隆背着弓箭外出,都馋的口水直流,满脑袋都是今晚又能吃到什么好东西。
当然,偶尔也有那么一丝担心,毕竟是皇上,万一被老虎黑熊伤到,得不偿失啊。
可他没有劝,一方面是野味的诱惑,另一方面,也实在是劝不动。
因为正隆已经发下宏愿,立志要做一名特种兵。
没错,自封威武大将军的正隆,已经改了癖好,想要做兵中之王呢!
事情的起因是陆尘和正隆的一番奏对。
不对,说是奏对并不妥当,说洗脑更合适些。
在三千陆家军出发后,正隆就非常好奇那十六字的游击真言。
为了获得第一手情报,硬是守在工兵营,每当见到遁天神艇落下来,就上前一通打听。
然后,陆家军的光辉战绩就传遍了军营。
好家伙,一天就弄死六千勾丽兵,收益率百分之两百啊。
而且这不是单纯的骑兵虐步兵,而是在二十万大军里火中取栗。
还没等大家震惊完,第二天一早,就听正隆满军营嚷嚷,说夜袭屠了一万余。
整个大军都轰动了,一天一夜就干死小两万人,勾丽大军这战斗力这么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