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扬不希望活成孤家寡人,这不是他想要的。
所以他打心眼儿里珍惜这几位。
“明天就搬过去吧!”他扔掉了手中的烟蒂,拍了拍范同的肩膀,大踏步的离去。
范同眼眶红润的看着高扬的背影,口中骂骂咧咧道:“这混球,大家都以为他变了,其实他还是跟从前一样。”
他叹息了一声,有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
这辈子粉身碎骨的帮他吧!
别的,他也无能为力了!
他暗暗发了誓,原本唏嘘的脸庞突然坚毅了起来。
下午,演唱会现场前的大广场上,乐队们纷纷登场。
一首又一首高扬的歌曲从他们的手中流出。
越来越多的歌迷汇聚而来。
乍一看,甚至有种错觉,是不是整个世界的人都来到了这里。
人山人海,已经不足以来形容现场的火热了。
无数的歌迷们带着各种装备,在现场那是大炫特炫。
因为高扬的演唱会,来自世界各地的歌迷,聚在了一起。
这一刻,他们只有一个身份。
高扬的歌迷!
“扬帅扬帅,扬帆起航!”
“老贼老贼,所向披靡!”
“........”
各种口号,充斥在这片天地之间。
某位明星看到现场的场面,羡慕的脸都绿了。
他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影响力,号召力!
曾经的他为自己取得的那一点点小成就而沾沾自喜,现在看来,在真正的大佬面前,他这样的小菜鸡,真的啥也不是。
看看那疯狂的歌迷,看看那穿梭于歌迷中间的记者们,真的是太壮观了。
再看看那些国内一流的乐队,也只能在演唱会开始前在场外进行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