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要求:成年男子,十七到三十二岁之间,身体健康无疾病,良家出身,心性纯良。”
“作奸犯科服刑者,不要!”
“体有纹身刺青者,不要!”
“泼皮无赖,市井流氓者,不要!”
而听到书吏宣读的,对入伍人员的要求时,百姓们的议论声顿时便激烈起来。
“啥玩意儿?有刺青不要?”一个光着膀子,胸口描龙画风的男子有些傻眼,随后满脸不忿。
要知道其他魏国军队,那一个个都是恨不得求着人进来,别说之前就有刺青纹身了,甚至很多人进了军队后,还会被在额头刺字,以便和普通百姓作出分别。
这种额头刺字的刑罚不止军内,甚至很多地方的盗贼流寇也会享受,所以后来但凡当兵的便有了另一个称呼——贼配军。
“这要求也太高了。”有人感叹到:“兴许,这事儿是真的呢?”
“我看也是,他要真想诓骗我等去当兵,大可不必设这种限制。”
“是啊,翻遍整个京城,能符合这些条件的人,也没有多少啊。”
百姓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热情越来越高,没办法,每月十五两的薪俸实在太诱人了!
而且这还是基层士兵!
要知道,此刻大魏其他军队的基层士兵,每月能领到二两银子,都实属不易,大部分都是一两多,勉强糊口而已。
即便待遇比较好的边军,基层士兵每月的俸禄也不过三四两,这已经让很多人眼馋了。
现在他们听到了什么?一支新组建的军队,最基层的士兵,月俸就来到了恐怖的十五两,是边军的四倍多,其他军队的接近十倍!
这样高的薪俸,放眼整个大魏,亘古未有!
所以一时间,那些募兵点周围,无数百姓都已经跃跃欲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