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域,魔王宫。
身着黑色铠甲的魔王端坐于骷髅王座之上,神情严肃。
王座旁放着四本书,分别是《我在血族当女王那些年》前四卷。
这本书在黑日帝国很畅销,很容易买到。
魔族安插在黑日帝国内部的眼线买到书后,利用一次性空间传送卷轴,将书传送回魔王宫。
没想到阿芙拉身为魔族十二位干部之一,跑到黑日帝国,居然能成为畅销书作者。
拿起《我在血族当女王那些年(第一卷)》,魔王倒要看看阿芙拉在书里写了些什么玩意儿,能在黑日帝国那么畅销。
翻看简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人类女孩伊芙和鲜血女王互换身体,成为鲜血女王和魔王斗智斗勇的故事。
因为这本书的受众是人类,所以让人类女孩与鲜血女王互换身体,以人类视角切入更有代入感,就好比现在的网络小说基本都是现代人穿越到异世界,现代人穿越到古代,现代人穿越成一条狗,现代人穿越成一棵树……很少有以异世界土着为主角的网络小说。
书里的魔王名叫厄瑞波斯·阿斯莫德。
“这不是我的名字吗?”
魔王皱起眉头,自言自语道。
阿芙拉这家伙,写书就写书,居然直接用他的名讳。
坐在王座之上,魔王翻阅阿芙拉写的小说。
前面十几页没有关于魔王的剧情,魔王一目十行,快速翻阅手中书籍。
翻到第十六页时,书里描写了一场会议,魔王在会议上的发言。
“……当务之急是找到关键的问题,那么关键的问题是什么呢?那就是抓住问题的关键。那么,如果关键的问题,关键的领域,关键的环节我们找不到那个关键,那就等于说我们无法解决关键的问题……”
这段话主打一个废话文学。
难道每次会议我精彩绝伦的发言,在阿芙拉看来,都是在说废话?
魔王有点无语。
继续翻阅,第三十四页出现魔王的剧情。
魔王委派书中主角伊芙去极北之地收服一头六阶魔物。
伊芙骗魔王说她头痛,胃痛,心痛,屁股痛……全身哪儿都痛。
以此为借口,躲过魔王委派的任务。
“哼,阿芙拉这家伙~”
魔王有些生气。
他平时给阿芙拉摊派任务,阿芙拉就是这样推三阻四,理由借口一大堆,每天不想着为魔族的崛起而奋斗,只知道偷懒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