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让我们去把里面的人都接过来,说送给我们当战绩。
他说,我们全班每个人都欠他一份人情!”
张卫朔鼻子都气冒烟了。
人情?
明明是那家伙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嫌弃生还者拖累了他,不愿意带着生还者一起行动,送给他们甩包袱,还赚了每个人一个人情!
奸商也不过如此吧!
张戈倒是没关注什么人情,他无所谓,反正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
一个还是两个人情,都无所谓。
他关注的重点是:短短五天时间,最多再加今天早上,范明夏单枪匹马挑了四个小工厂!
一个人五天内,击杀丧尸都快一千了,比他们全班都多!
这是要逆天啊!
张卫朔似乎看出了张戈的惊讶,丝毫不以为意的解释:“全异能者就是很变态的存在,耳朵听一听,鼻子闻一闻,就能知道工厂哪里有丧尸。
跑得比丧尸快,丧尸追不上他,自然可以溜着丧尸群打。
大脑能一心多用,边跑边观察,还能边计算,自然能够利用工厂内,一切可以利用的设备和地形,一只只的坑死丧尸。
体力也特别好,完全可以慢慢的耗死丧尸。
他之所以单独一个人不组队,就是因为他一个人就是一个队伍!
组队,只是拖累他!
就像这些难民,在他眼里都是累赘!”
张戈下巴都快掉地上了,一个人相当于一个队伍,一个人击杀丧尸的数量,比他们十个人加起来还多!
久久不语,张戈只憋出两个字:“逆天!”
张卫朔笑了笑,笑得很有深意:“是很逆天,但他也只有一个人,怎么逆天,也有极限。
老刘啊,去把人接回来,回头我们每人提十斤猪肉,送到他们家去,这个人情就算还了!
现在,我们该发挥我们的优势了。”
老刘不明所以:“我们,哪来的优势?”
优势?
跟全异能者相比,各方面都不占优势!
他们有的所谓的“千里眼”“顺风耳”“大力士”“飞毛腿”,别人都有,而且还聚集在一个人身上,有个屁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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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戈拍了拍老刘的肩膀,对着在场的人数了起来:“这里就有三十四个人了,你再去那三个工厂,还能接几十个人回来,咱们就有上百人!
人数,就是咱们的优势!
一个班干不过他,我们现在有一个排,等会儿就是一个连,明天就是一个营。
要是一个营还干不过他,那就联合其他队伍,咱们组一个团出来!”
老刘赞同的点了点头,一溜烟的功夫,人就没影子了,跑得是比博尔特快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