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擂台赛一路走来,但凡上场从无败绩,是这次比赛最大的黑马。
再叠上在电竞圈算得上是神颜,以及黑皮肌肉男的buff,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就被捧上神坛。
要说压力不大,那是不可能的。
在网上一半追捧一半谩骂的压力下,凌杉更加想念林飒飒,所以才比赛前一天特地跟教练请了假,迫不及待地去接机。
林飒飒不了解他内心丰富复杂的情感戏,只感觉有点新鲜。
凌杉这句话让林飒飒幻视了刚开始认识他的样子,有点酷,有点拽,有点嚣张。
在现在的林飒飒看来,更像一只虚张声势伸出爪子的小缅因猫,让她有点回味。
有时候有点小个性,才更带劲啊。
凌杉之前的表现太乖了,差点让她腻烦。
现在展露出来的一点小脾气,反而让林飒飒有了些新的兴趣,于是也多了几分耐心。
她问。
“那你喜欢什么呢?”
“喜欢我这样?”
林飒飒一只手握着凌杉足以逼死每一个手控的修长手指,揉捏到他耳根变红。
然后又抬起另一只手,轻轻挠他的下巴。
“还是喜欢我这样对你?”
“痒……”
凌杉低下头,阻碍林飒飒作乱的手。
林飒飒能感觉到他说话时上下滚动的喉结,忍不住隔着黑色的毛衣领揉捏。
“别这样……”
现在的凌杉哪里还看得出来他上一秒是个十足的妒夫,只见他用下颚线与脖子轻轻夹住那只捣乱的手,然后眼眸向上注视着林飒飒,像是一只什么宠物似的。
眼眸里满载着情意,还有着几分羞涩,简直能将人溺毙。
这模样可真招人疼啊,林飒飒细细品味后得出结论,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小别胜新婚?
几个月不见,凌杉看上去越发美味了。
“今天穿的很帅。”
林飒飒给出了自己的评价,在机场里确实是回头率百分百,应该说是百分之两百了。
“你喜欢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