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何思远又倒了两个半碗酒,递给仙霞和仙洁云。
给三个小屁孩,何思远就适可而止,每个碗里,都只倒了几小口酒。
灭浩、神六他们,看到这一幕,都忍不住的怀疑,他们是不是老眼昏花了,或是在睡梦中没醒,一向飞扬跋扈,目中无人的抛大少爷,怎么会变得如此通情达理,体贴入微了。
何思远懒得理会他们,也不劝酒,自顾自的端起碗,喝了一大口后,就夹起小鱼干和小虾,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灭浩、神六他们也不生气,何思远又是拿肉,又是拿酒,请他们一家人吃,不管何思远有什么目的,他们心里都充满了感激。
就算何思远态度再恶劣,灭浩和神六,都觉得是理所应当的。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灭浩和神六,都是老实本份的人,就挨着端起酒碗,恭恭敬敬的向何思远敬酒。
何思远也来者不拒,端起碗来,和灭浩他们,大口大口的喝着酒。
酒的确是好东西,不仅能壮胆,还能调节氛围,让场面热闹起来,更能让人忘记身份地位,快速的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百珍酒是用纯粮食酒泡的,度数很高,灭浩、神六他们,几大口酒一下肚,就不像先前那么拘束,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这时,何思远见酒桌上的氛围很好,神六他们一家人,都露出了真性情,开始大大方方的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了,几个小孩的脸上,也洋溢着幸福,满足的笑容了。
何思远就端起酒碗,大大咧咧的敬了一下灭浩和神六后,才毫不遮掩,直言不讳道:“灭老头,除了神六外,你们一家人,都是平民啊!”
“你们怎么不在平民区过好日子,要跑到奴隶区来,跟神六一起过吃不饱,穿不暖,三天饿九顿的艰苦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