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寻把戒指戴到了宁欢欢左手的无名指上,尺寸刚刚好。
宁欢欢乖巧的等着戒指套进手指,整个过程之中,她感觉人好像飘在云朵之上。
“扑通——扑通——”
一声声加速的心跳声,彼此交缠。
清晰的传入彼此的耳朵,宫寻的气息,带着一种淡淡的药香,沁入心扉。
随着戒指的套牢,她整个人好像也被他的气息所包裹起来。
这就是幸福的感觉吧?
宁欢欢觉得,这个时候的她,一定是这个世界!
不,是这个宇宙,最幸福的人!
“欢欢。”
“嗯。。阿寻,我好喜欢你!”
“那可真好,毕竟,我非你不可。”宫寻望着宁欢欢幸福的眼神,只觉得自己早早准备好这个戒指,实在是太正确。
他就喜欢看到欢欢这般满足又幸福的模样,好像得到了全世界!
“可是,我没有准备好戒指,那我下次给你戴上?”
“傻瓜!”
宫寻把戒指盒子翻过来,打开,里面赫然就是一枚男戒。
“一对的,欢欢要给我戴上?”
“嗯嗯,要的!”
宁欢欢认认真真把戒指戴到了宫寻左手的无名指上,有个说法是,左手无名指有根血管是直通心脏,与心脏连接最紧密,所以称为通心指,所以结婚戒指要带在左手无名指,表示心心相印。
戴好之后,两只手交缠在一起,那崭新的戒指交辉相映,看着就给人一种天生一对的既视感。
“真好看!”
“嗯,欢欢的手更好看。”
两人相视一眼,眼神都快拉丝了。
甜腻的粉红泡泡快把他们餐桌的那一片角落都塞满了,换句话说,就是空气都感觉是甜的。
服务员快速的把菜肴送上,然后一嘴吃多狗粮,羡慕嫉妒的表情匆匆离开。
该死的日子,别人秀恩爱,他还是要上班的单身汪,硬塞狗粮,一点不友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