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层渊中对于星空疆域的合法性并不是特别在意。
叙事级文明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已经打破了诸神时代,文明中肆意掠夺进攻彼此的黑暗时期。
做生意的人都清楚,当一个新兴的蓝海行业市场出现时,缺少部门监管,所有人都是野蛮地争抢地盘,直到经营稳定下来,热度下降,这才会意识到组织秩序。
诸神的时代,叙事级文明才刚刚起步,渊外战场不仅没有沦陷,而且还在向渊内索取资源和人口。就是在那样的背景下,各方文明不仅没有因为破灭者的入侵感到焦虑,反而在有限的宇宙中,相互争夺仅有的份额。
对于层渊来说,叙事级文明还是诞生的太晚了,因此才形成了以三个叙事牵头的层渊星际联盟,这种星际组织显然称不上是什么完善的东西,不过至少也能勉强维护当下的秩序。
特别是涉及到这些星球主权问题时,星际联盟其实还是很不错的调解对象的。
遗憾的是,这些跟没有加入星际组织的水晶之塔无关,偏偏李澳兹想要的,是得到星际认可的主权星球。
这个世界上,孤立无援的人,和主流思潮背弃的人,不一定就是错误的,但绝对容易受到苦难和歪路。
既然决定买下星球,那么干脆一步到位,申请加入星际联盟会比较好。
李澳兹希望是用自己的方式,以白烛星为跳板,送玩家们踏入星际宇宙,只有这样,他才能收益最大化。
应该说,白烛星的地理位置还算不错,并不在水晶之塔的核心腹地,毕竟水晶之塔文明可不傻,愿意撒手放开自然是有这方面的考虑,不可能把重要的行星疆域放出来。
购买行星倒是不需要什么资格,有钱、得到水晶之塔的认可、并且承诺签订3000年和平条约,这些都不算什么,李澳兹跟纳斯提莎院长很熟悉,没少自托她的学生身份跟人交涉。
真正麻烦的地方,在于如何让星际联盟承认。
星际联盟全称是“层渊文明跨星际全面联盟组织”,本质就是个NGO,按照它的宪章要求,接纳会员国的必要条件有五个:
(1)要求申请者必须是一个文明;起码有达到星际航行的水平,能够独立走出自己所在的星系。
这里的文明至少得是一个主权纠纷没有争议,具备明确继承关系的文明。
(2)热爱和平;这个自不必多说,李澳兹觉得自己岂止是热爱和平,完全是劝架小能手。
(3)接受《宪章》的义务;
这里主要是提到对于【社会】的态度问题,不能研究【社会】相关的知识,不能收容【社会】公民,不能持有具备自我意识的【社会机构】,不能以军事行动的名义趁机配合【社会】入侵其他文明,遇到【社会】必须立刻通报。
(4)能够履行这些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