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伯特又转头对纳威说,“如果你经常忘记某些事情,我建议你准备一本小笔记,然后用一根链子绑在皮带上,有事就记在笔记上,忘记的话,就拿笔记出来翻翻。我记得有种可以自动补充墨水的羽毛笔,或者你也可以使用麻瓜的炭笔,钢笔或者圆珠笔。”
说着,艾伯特就从口袋里掏出一本笔记,在纳威·隆巴顿的面前晃了晃,“这可比记忆球要实用地多,你说是不是,隆巴顿?”
“谢谢你,谢谢!”
纳威衷心感激艾伯特,他感觉自己以前使用记忆球真的太蠢了,艾伯特给他提供了一个解决健忘的好办法。
只要有事情就记录下来,把笔记随身携带,他就不需要担心会把事情给忘记了。
“没想到你居然会随身带这种东西。”赫敏非常惊讶,她知道艾伯特虽然做不到过目不忘,但记忆力却也比多数人强。
“你不可能记住每一件事情,特别是在忙碌的时候,有时候笔记可比记忆更加靠谱。”艾伯特笑着说:“弗雷德与乔治也会带着这样一本笔记,他们偶尔有灵感的时候就会立刻记录下来,就是羽毛笔有点不太好用,所以他们现在都使用麻瓜的圆珠笔。”
“你们到底进不进去。”卡多根爵士忍不住抱怨道。
两人进入公共休息室后就分开了,艾伯特先跟凑在一块窃窃私语的三名舍友打了个招呼,便准备先回宿舍一趟,带汤姆下来放风。
刚上楼,艾伯特就听到楼上传来一阵匆忙的脚步声,越来越响,就好像有个暴怒的人在楼梯上奔跑。
几秒后,有人随身掩着条床单从楼梯上冲下来,他立刻侧身给对方让路。
“好像是罗恩?”
艾伯特看清楚那人的长相后,仔细回忆,暂时记不起这究竟是哪幅名场景,继续朝宿舍走去,但下方已经传来罗恩愤怒的咆哮声:“看,看……看这是什么!”
艾伯特抱着汤姆下楼后,从李·乔丹的口中搞清楚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赫敏的猫把罗恩的老鼠给吃了?
于是,两人就闹翻了。
“我想那只叫斑斑的老鼠对罗恩来说有特别的意义,所以他才会那样生气。”艾伯特倒是能理解罗恩的想法。
“特别的意义,他的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