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糟糟的头发,凶狠的眼神,看上去……就像杜琪峰导演的“狗咬狗”!
凶狗。
拳台上的陈海并没有注意到祁同伟,犀利的眼神,盯着对手出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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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一只野兽,正在迎接另一只野兽。
今天他要打三场拳赛。
只有三场全胜,他才能赎回刘苗苗,否则……就得给黄金夜场打一辈子功。
不合理,却没得选。
从带着刘苗苗亡命天涯那一刻,他就没得选。
适者生存。
为了适应暹罗国的环境,他已经从一个小奶狗,蜕变一只野狗。
这里是暹罗国,弱肉强食。
他要赢,必须要赢……也输不起!
这时,拳赛主持人,拿着话筒,开始介绍拳手情况,并怂恿众人下注。
“各位来宾,接下来才是今晚的重头戏,千万别错过。”
“红方拳手,是来自平民窟的华人选手,大头陈,陈海!”
大家掌声鼓励。
话音落下,周围没有半点掌声,相反……嘘声不断。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不看好他,甚至觉得他输定了。
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好在主持人很快反应过来,清了清嗓子,继续道:“今夜,我们红方拳手的对手,则是黄金夜场不败拳王,来自美利坚的约翰逊!”
随着“约翰逊”三个字落下,全场观众都开始起立。
接着就是山呼海啸般的掌声。
在一阵接一阵的掌声中,黄金夜场的地下拳王约翰逊,身着蓝色短裤,举着拳头,一步步走上拳台。
当看到对手是个华人时,直接露出不屑的笑容,并把大拇指放在脖子边,轻轻一拉,做了一个死亡的手势。
这一手势,让全场沸腾。
“约翰逊,约翰逊,约翰逊!!”
“约翰逊,宰了他!”
“没错,约翰逊,宰了他!”
拳台下的观众接近疯狂。
因为是非正规比赛,不用戴拳套,所以根本就没有什么安全措施。
在这个擂台上,被打残废的人多的是。
众人眼中,这是一场单方面屠杀,无论身高体重,还是比赛经验,约翰逊都有碾压般的优势。
没人看好陈海。
包括祁同伟……
他不知道陈海为什么会站在这里,更不明白,曾经那个风华正茂的少年,为何会落到如此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