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换了家酒店。
我知道江家在庆城挺有实力,但没想到她们竟然连我住哪都能找到。
这种行为已经惹火我了!
不是喜欢道歉吗?
那我就道个够!
过后几天我还是和之前一样,每天都去叶佳怡那里给她画画。
那幅画也快要完成了,只是我暂时还没想好,等这幅画帮她完成后,我接下来又该做什么。
是继续跟着叶佳怡,还是选择去跟戴金山?
又或者,谁都不跟。
可现在这个社会,没得一点背景,完全靠自己是很难出头的。
换句话说,这个社会的资源分配已经不够了。
除非你有通天的本领,加上天赋异禀,否则很难靠自己成为人上人。
我现在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要赚钱,因为我没钱。
这个社会,有钱才是王道,没钱你就是孙子。
就像戴金山那样,拥有无限的能力,不管是白道还是黑道都能分分钟喊来一帮人。
上辈子我受够了窝囊,这辈子我要当爷。
正在我想着这些时,书房门被打开了,一身旗袍装的叶佳怡走了进来。
“还有两天就到我给你的二十天时间里,画完成得怎么样了?”
她双手抱胸,款款走了过来。
她身材很好,旗袍这种服装本身就很需要身材来衬托。
这不仅仅是身高的要求,还要求身材。
穿得好看的人,就比如叶佳怡这样,能穿出旗袍的灵魂,看上去前凸后翘的,煞是迷人。
穿得不好看,那就跟裹着床单没什么区别。
她在我面前总是一副女王的架势,不,准确说她在任何面前都是这样。
但我虽然叫她一声佳怡姐,但从来没觉得她比我要高一等,叫她姐是因为尊重,是因为她是我的雇主。
我斜着眼睛看了她一眼,说道:“看来你还是不相信我能给你完成啊?”
她走过来瞧了一眼画,突然笑了一声,“哟!不错嘛,看上去已经和那幅画没什么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