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四章 怎么跟皇军说话的

毫无意外的。

陈凌又被嫌弃了。

现在王存业好不容易闲下来,不用管家。

和高秀兰老两口在医院把王素素照顾的很周到。

陈凌去不去没什么大碍的。

反而他这一紧张,大家也都跟着慌起来了。

最后没办法。

自己领着睿睿回村忙活收秋去了。

本来三位笔友说要过来,现在只来了两家子,还有一家人没来……

人家说过要来体验一把农忙的。

陈凌之前还打算等一等他们过来,一块忙活。

现在被嫌弃了,也没别的事情做。

媳妇进医院了,留着二舅哥两口子在家,自己去山里打猎的话忒不像话。

还是早点开始收秋吧。

干活让人静心。

人一忙起来,什么事都忘了。

自家二十亩的玉米呢,自己慢慢的干,等最后一位笔友来了,也弄不完。

于是这天一大早,陈凌只是去县城送了顿饭,回来后就换了一身旧衣服,扎好绑腿,戴好手套和草帽钻进玉米地去了。

他身强体壮的,浑身使不完的力气,对着玉米秸秆上的成熟玉米就是噼里啪啦的一通掰,随着玉米秸秆的摇晃,不一会儿就是十多米远。

他自己掐着距离,在一垄两排的玉米之间走动着,有个十米多,二十米远之后就转身折返,掰完就去下一垄,掰下面两排的玉米棒子。

如此掰完这四四方方的一块区域之后,他就把拖拉机开过来停在这里。

自己拿筐子去里面捡玉米,一筐一筐的往拖拉机的后车斗上丢。

干完这一片区域,就接着干下一片区域。

他这人隔一段时间不干农活的话,自己还挺愿意来干的,而且一干起活就有点停不下来。

自己也乐在其中。

一会儿哼两段小曲儿。

“要学神仙,驾鹤飞天,点石成金,妙不可言……”

一会儿又在口中惊呼几声。

“这玉米棒子真够大的,快有我半个胳膊长了,已经堪比玉米晓夫种的玉米了,啧啧,真不赖。”

“嚯,这几颗玉米真带劲啊,这是黑玉米,这是红玉米……这不得留着做种?”

“好家伙,还有彩玉米,我看看这一个玉米棒子上,玉米粒有几个颜色,红的、白的、黑的、黄的……牛啊,四种颜色,够漂亮,这个更得留种子了。”

玉米变异是很常见的事情。

经常出现红玉米和黑玉米,彩玉米也有,就跟农村的土猫一样,毛色多样。

但是出现这么多的玉米变异株,而且好多棵还是紧挨着的,这就是受农庄周围的环境影响了。

说实在的,陈凌在自己家使用灵水的时候是很小心的。

由于洞天的瓜果吃不完,他都是隔三差五的给家人吃这些洞天产品。

这个其实比单纯的灵水效果还要好呢。

而且吃完还不会造成太影响的变化。

如此以来,灵水的话,他就每隔一星期给厨房添上两瓢就行了。

至于水渠那边,隔得时间就更长了,只是啥时候想起来了,才在源头位置,倒上两瓢呢。

倒的还都是稀释的灵水。

被水流带到各处去之后,就稀释冲散的更少了。

但效用还是出乎预料。

玉米的变异株极多。

有玉米棒子特别大的,也有玉米粒颜色特殊的。

陈凌刚开始还专门留出来。

后面发现非常多就不稀罕了,开始和普通玉米一样随意的丢了起来。

“看样子,这边的环境是被我养出来了,以后千百年后,说不定也可以做到土能生白玉,地能产黄金啊。”

“不过都说秋收冬藏、秋收冬藏的,春夏‘主生发’,生机旺盛,入秋后得‘主收敛’了,还是该让土地歇上一歇的,养精蓄锐,把生机和生命力藏在土地里,来年才会更好。”

这就是中医的概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