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顶着大太阳,在田里除草。背着几十斤的打药桶,一打就是一天,到最后累得两个肩膀肿的老高,第二天胳膊疼的都抬不起来,拿个筷子都费劲。秋天抢收,下着雨双脚泡在水里,泡的脚底脱皮,冬天往田里撒粪肥,零下二十几度的天气,粪肥被冻得邦邦硬,拿着铁锨硬是干。”
“一年到头,手上的血泡茧子都没断过。”
云乔说:“我算是比较幸运的了,有个一技之长,下乡半年多,在场办考了个赤脚医生的行医证,当上了连队的卫生员,所以生活上较其他知青还算轻松一点。不然那真是日出日落,风里雨里,前面永远是吃不完的苦,干不完的活。”
沈栖云问:“那你们在连队里,难道就没有什么娱乐吗?”
“娱乐活动?”云乔闻言忍不住笑了一下。
“也算有吧。早间会,晚间会,开完会大家有时候会聚在一块唱唱歌,讲讲故事什么的。但总体来说,苦肯定是比快乐多的。”
“如果有一天能够回城,很多年后,大家可能会难忘在北大荒的黑土地上度过的青春岁月,但一定不会有人想再重新过一遍这样的生活。”
“青春岁月只是用来怀念的。”
沈栖云一边听,一边认真的在笔记本上记录着。
记录完,又问:“那你当时在北大荒的下乡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什么时候能回城?或者说,和你一块下乡的知青们,她们有没有想过什么时候能回城?”
“想啊,谁不想?天天都在想。但是回城哪有那么容易。”云乔说:“每年都有知青下乡,回城的却寥寥无几。少数几个能离开连队的,除了病退之外,几乎都是通过婚姻的途径。”
“几年前倒是有个三招政策,能通过在城里找到工作回城,但是那个政策限制太多了。知青本身就是因为在城里找不到工作才下乡的,想通过工作回城,无异于痴人说梦。总之,就是很难很难。”
听到这儿,沈栖云抬起头,目光中带着疑惑:“通过婚姻回城?这怎么说?”
“很明显啊,就是找个城里人结婚。”云乔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根据规定,结婚的知青自动失去知青的身份,从此之后户口和粮食关系就随夫走了。嫁给农民就是农民的老婆,嫁给工人就是工人的老婆,嫁给干部就是干部的老婆。总之,嫁到哪里去,户口就能随之落到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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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女知青运气好,家里给联系好了对象,结了婚就能回原籍,男知青要是有城里姑娘愿意嫁给他,也能跟着回去。”
“但是这种机会太少了,大多数都只能嫁在当地。”
“像我们待得58农场,跟部队距离很近,经常举办联谊会,所以有不少姑娘都嫁给了军人,成了军属。”
沈栖云:“像你一样,嫁给军人,随军生活?”
“差不多吧。”云乔说:“不过也不是所有军属都能随军,得到了级别才行。丈夫级别不够的话,就算嫁了人,还是得照样上工劳作,趁着丈夫休假偶尔见一面,还得自己养孩子,其实过得也特别辛苦。”
“这样啊。”沈栖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手中的笔不停转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