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锅的烧麦十分烫口,夏明月吹了好几下,这才送入口中。
烧麦皮麦香浓郁,十分筋道,而馅料中的糯米软糯黏口,且本就是用骨汤来蒸,现在又和肉糜混在一起后,肉香十足,滋味浓郁,香菇,木耳和红萝卜的清香爽口之余又烘托了肉糜的香味。
同时又因为肉糜提前经过煸炒出油脂,吃的时候不但不会觉得肉糜油腻,更不会完全抢了其他配菜的滋味……
总之,这糯米猪肉烧麦的搭配可谓刚刚好,吃起来清香十足,美味可口。
成功!
夏明月心中有了底儿,这才要将剩下的烧麦尽数包起来。
只是这糯米烧麦需得趁热了来吃才好吃,若是凉了,烧麦皮和里面的糯米皆会发硬而影响口感,所以夏明月便准备先把这试蒸出来的烧麦拿给大家伙来试吃。
刚好看到陆启言在灶房门口,夏明月便连忙招手,“陆大哥回来了?快来尝一尝这烧麦。”
烧麦?
陆启言没有听到过这种吃食名字,觉得十分稀罕,忙洗了手接过夏明月手中的盘子,“名字颇为特别。”
“嗯,样子也十分好看。”说着话,陆启言拈起一个往口送,在嚼了三两下咽下去后,又道,“这味道……”
嗯,需得再吃一个才行。
打了一上午的铁,他这会子饥肠辘辘,几乎可以用前胸贴后背来形容,乍然见到车的,又是香气十足的那种,便有些囫囵吐枣。
罪过,罪过……
再又快速地拈了一个送入口中,陆启言这才多嚼了两下,道,“味道也极好。”
是真的好吃。
满口都是糯米香和肉香,而且不油不腻,清香可口。
陆启言再次往口中放了第三个,第四个……
眼瞧着那一盘的烧麦在顷刻之间已是剩了最后一个,夏明月原本滑落到嘴边的“让大家伙都尝一尝”这句话,又重新咽了回去。
烧麦皮和馅料都已经完全准备好,现包现蒸也快,倒也不差这么一会儿。
只是……
陆启言看起来很饿的样子?
早上早饭丰盛,陆启言吃了许多,论理来说不该饿得这么快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