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战车是最令帝国人癫狂的赛事,但偌大的帝国绝非只有一种赛事,征战的时间,也绝不仅限于秋季。事实上,在帝国角斗场,每个周末都有或大或小的各类比赛,帝国人的生活永远离不开狂野的娱乐。
人们说在帝国,一是面包,一是比赛,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一个人哪怕周一就死了,也不能耽误他看完周末的赛事。
而比赛的获胜者会受到疯狂的追捧,被奉为神明降世,被塑成雕像伫立在角斗场的拱门外,被画成各式海报张贴,甚至被做成当年的纪念金币……
据说一百年前某位传奇般的选手,以蛮夷奴隶的身份来到帝国,二十年后以带着足足四百万金币的公民身份离去,他参加了超过两千场比赛,其中获胜超过四百场……
希林返回骑士团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去看望舞娘,他一直在帮助朗多骑士准备骑枪比赛。长枪对决通常在初春,三月份左右。规模不亚于秋季的赛车。但是这场比赛更加考验参与者的经济实力,毕竟一匹好马不是什么人都负担得起。
这一项重大的赛事分为三天举行,前面两天是开胃小赛,青少年组的角逐。包含一些马术和骑枪的刺杀技能,是见习骑士一定不能错过的锻炼机会。
罗尔自己还买不起赛马,但在朗多骑士慷慨的资助下,他有幸和几位年轻的见习骑士一起参加青少年组的角逐。
朗多作为资深的骑士,比赛的过程中会在最靠近赛场的位置给团队里的年轻人帮助。希林则在荣耀骑士团专用的区休息,负责照看朗多的赛马。
这次比赛朗多的四匹赛马都带来了,两匹参赛,还有两匹备用。当然要保证万无一失。
希林把野玫瑰也带出来了。这家伙完全没有出场的机会,它连备用马都不是。因为脾气暴躁,朗多不放心在比赛时候用它。
但它蹲在马厩里也太孤单了吧!希林请求带它出来兜风,就在赛场边上观摩一下。
“毕竟它是一匹赛马,只要有可能,它还是非常向往赛场的。”
“但你可要看住这家伙!别让它再把谁弄伤了!”朗多嘱咐好几遍才离开。
还没轮到罗尔上场,他在希林这等待。但他根本无法平静,紧张地观望远处,时不时来回走动。
“你喜欢骑枪比赛?”
“当然!我超级、超级喜欢,简直太棒了!”
“那你现在还喜欢芙蕾莎吗?”
“矢志不渝!我每个月都会寄出一封信给她,诉说我的心意。”
罗尔的心意完全没有改变。他在骑士团曾经认真地向每一个伙伴讲述这位女神。她何其尊贵、美貌,又如何端庄、虔诚……
太久没有见到芙蕾莎,说起这个陌生的名字,希林几乎记不起她的样子。只觉得她和所有当初认识的人一起,在记忆的海洋里变淡……
帝国的美女如云,貌美又聪慧的女子数量和质量远远胜过家乡。哪怕仅仅走在街上,都能遇到好些倾城绝色的贵妇。硬让芙蕾莎本人站在她们面前,多少都会逊色。
但这些都不妨碍她在罗尔心目中的地位。即便是遇到了倾慕自己的女子,罗尔也是保持自己的风度,从未动过心。
为了女神,一往无前。
“但她会回信给你?”
“会的。她至少回复了我两封信件。毕竟从帝国到埃塞斯路途遥远,或许有的信件已经遗失在路途上了……你知道吗?我先收到了第二封信,一个月后才收到了第一封。”
想不到芙蕾莎还惦记着他。她不像舞娘那么无情嘛……
“那么,你将来会娶她吗?”
抛出这个问题,罗尔一下子脸红了。
“结婚是一件非常非常重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