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醒来后,主仆二人沿着羊肠小路向前走。抬头看看,远处的山上有人工开凿的一处地方,想必就是矿场。但低头看脚下的路,还真是急不来。
走着走着,遇到一个骑马的少年同行。这少年也无非是十五六岁的样子,身材有点微胖,皮肤白皙、个头高大。他一头棕色浓密的卷发,脸上有些雀斑,还伴着稚气。
少年身上穿的干净漂亮的衬衣、豆绿色高腰裤子,鹅黄色的长袜还有一只漂亮的深蓝色皮鞋。但另一只脚受伤了,大概是骨折,绑着夹板,没有穿鞋。
看他腰间佩剑,骑着一匹高大的战马,显然是骑士的打扮。可能因为脚上受伤的关系,他行进的速度非常慢,完全是任由马匹溜达,几乎和步行的加兰德一样的速度。所以在小路上二人肩并肩地走起来。
“你好啊,野蛮人,你这是去哪里?”
少年和颜悦色地打招呼。看他的举止非常有教养,脾气也很好,只是“野蛮人”这叫法……哎,一言难尽,这是对荒原部族的蔑称,透露着北方人骨子里的高傲,大概那少年根本无从察觉吧!
加兰德听懂了大概,但也不确定,就问古温克。
“嗯,这个傻瓜在和你问好呢。”丑八怪漫不经心地说。
“你好。”加兰德试着用生疏的北方话回答。
“你从哪来?”少年又问。
“荒原。”这一句就是家乡话,对于家乡,只有家乡的语言可以描述。
“哦,荒原——那一定是个美丽的地方。”
少年赞叹道。当然这是客套话,他不见得明白荒原究竟是什么地方。
二人并排走着,谁也走不快,还是很尴尬。少年又开口问道:“你来这里做什么?”
“参观。”借着翻译,加兰德回答。
“哦。但这里不适合看风景。山上是属于领主的矿场,他不允许闲杂人等进入。而且这个地方也不安全,山上时常有贼人出没。”
“贼人?”加兰德好像学会了一个新词。
“有些逃犯,还有流浪的人,慢慢聚集在这山林里,多年来形成了一个匪帮。他们专门打劫我们的货物,有时还绑架工人,向领主索要高额的赎金。”
少年见加兰德不怎么讲话,就继续说道:“我看你是野蛮人的商人。你们都是成群结队来做买卖的。”
“嗯。”加兰德随便回应了一句。
“你的生意做得好吗?你什么都没带,想必全都换成钱了吧!我就说一个生意人带着钱乱走很不安全。”
“你又是谁?”加兰德打断对方冗长的聊天,用生疏的北方话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