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情况属于前者,建成已有些年头,维护也不太得当,显得有些老旧,开始是住宅,但原房主,早已家境败落,转了几手,最后改为了对外经营的场所。
这种情况,在民国时期是很常见的,住宅、办公、工商等使用场地之间,并没有明确界限,变去变来很寻常。
像二组驻地,便算居住及办公通用的综合场地,还有戴老板的住所,往往也是二者通用,此类情况极为常见。
而像这类公馆,可能前一刻还在对外营业,下一刻,便租给谁,做为公司经营场地,或变成什么什么办事处之类的。
当然,更多的,可能是被某人给包下,做为自己及随员,来京办事的落脚地,郑君山,便是以这为由头租下的。
众人简单互相介绍了下,不过多数人都熟悉,毕竟以前都在本部办公,只有寥寥几个生面孔。
不过参与行政院案子的人,却不免偷偷打量二组比他们来得更多的人,这边失势失宠的传闻,这段时间传得可谓有鼻子有眼啊!
当然,都是外勤部门的,之前还有过合作,敌视不至于,但心底松一口气,那是肯定的,毕竟这段时间表现太亮眼了,尤其是双方一比较。
本来嘛!被戴老板亲自带着参与行政院大案,他们还有点自得,但盖子一揭开才发现,自己这得意的太早了。
各家汇报了下自己的情况,都清楚案情及眼下状况后,才讨论起应对之策。
对此事的态度有两种,一个是迅速了结,以负责行政院这边这些人为主。
听了各方案情介绍,他们才知道,自己只能算个配角,配合进行演戏的,眼前这些人,手捏的才真是大案要案。
而他们,置身漩涡中,已付出不小代价,最主要的,暗渡陈仓的目标也未完全实现,虽眼下判定非他们的原因,但难保上面的人不会迁怒,就算真不迁怒,那此事的收获与功劳,那也大打折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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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态度,则是希望案件收尾能多往后延一延,持此态度的,主要是肖锐这边,这突发状况,完全打乱了他的部署,还不到能毕功于一役的时刻,自然希望能多一点时间。
双方倒是没吵起来,只是互相讲理交涉,虽都在争取有利于自身的方案,但也互有让步,却也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戴老板耐心听取好一阵,才将目光,投到了没怎么开口的林默身上,见此,林默知道,到自己该开口的时候了。
“老板,我认为,时间必然是不能拖太久的,最多三五天,哪怕如我们所猜,其他日本人,应该也能得到消息并做出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