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知道自己虽然杀人厉害,但如果光奔着抢钱的话,把握就不太大了,所以必须要找人合作。
后面的日子里,王强不停更换同伙,多次进行抢劫,除了现金之外,还抢了不少金银首饰。
这些东西没办法快速出手,所以王强就藏在身上,偷偷带回了家里。
儿子出生两个多月后,王强和老婆离开母亲家里,重新回到开原市,继续租房子住。
他老婆曾经发现过几次他藏在身上的金银首饰,但压根就没想过这些东西是他抢来的,还以为王强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这件事让她心里非常不舒服,事后她的说法是,那时候她已经有了离婚的打算,但是因为孩子太小,想等儿子长大一点再离婚。
整个2002年,王强只做了一起杀人案,时间是10月7号,地点在沈阳大学植物园内,受害人同样是一男一女,男的被直接捅死,女的先奸后杀。
时间到了2003年1月下旬,临近过年了,这段时间是农民一年中最有钱的时候,王强为了过一个好年,又准备出手了。
1月24号晚上,王强怀揣一把大号杀猪刀,来到了沈阳市于洪区汪家乡,转悠了一会之后,选择了胡同最里面的一户人家。
这家男主人姓李,当年40岁,家里房子是标准的三间大瓦房,东西各一间屋子,中间是客厅和厨房。
其中西屋住的是李某的四弟,东屋分成了两个小间,外面大间住着李某夫妻俩,里面小间是儿子的房间。
当天晚上两人的儿子不在家,李某夫妻俩睡觉之前绊了几句嘴,李某一生气,就跑去儿子的房间睡觉了,他老婆自己在外面的大床上睡。
当晚半夜十二点多,王强摸进了李某家院子,他用刀把门栓拨开,进入了室内。
王强先进了东屋李某老婆住的那个房间,因为他听到了李某的呼噜声,必须先把男人搞定。
王强进屋看了一眼,发现床上睡的是个女人,他没有理会,直接进了里边的小屋。
李某当时是头朝里,脚冲外在睡觉,王强刚摸索到炕沿边,老李就被惊醒了。